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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27(70):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发布时间: 2017-11-08作者:

证券代码:002147              证券简称:新光圆成            公告编号:2017070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0月13日发出电话通知,通知所有董事于2017年10月27日9:00采用通讯方式召开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如期于2017年10月27日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周晓光女士主持。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有效。

经与会董事审议:

一、以赞成票9票,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三季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17年三季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时《公司2017年三季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171028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

二、以赞成票9票,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710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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