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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14(010):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发布时间: 2023-02-14作者:

证券代码400130证券简称:新光5主办券商:国都证券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2月10日

2.会议召开地点:义乌香格里拉酒店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虞江威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3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291,071,4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6246%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4,董事周义盛、宋建波工作原因缺席(如适用)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4.公司财务负责人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1,291,071,4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二) 审议否决关于聘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赵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一致。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任命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股数1,291,071,4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三、 律师见证情况(如有)

(一) 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丰进立和律师事务所

 

(二) 律师姓名:丁亮、项伟

 

(三) 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大会的召集人、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大会的表决结果、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议案生效情况

姓名

职位

职位变动

生效日期

会议名称

生效情况

赵毅

独立董事

任职

2023年2月10日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未通过

 

五、 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丰进立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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